你单位关于上报《张掖市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文旅投字〔号)收悉。根据甘肃景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张掖市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景洪评审〔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日渐增长,但是现有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与日渐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相适应,尤其是多功能、高档的公共体育活动设施缺乏,不能够满足人们多层次的体育活动需要,不能够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相关规定,新建的张掖市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正适合城市发展需求。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地理位置优越,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打造全民体育运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对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高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人民生活质量,增强体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内,东临银河路,西接经五路,南连化工大道,北靠纬六路。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204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丙烯酸篮球场3个,占地面积1824平方米;7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1处,占地面积3070平方米;羽毛球场1处,占地面积1722平方米;2米宽健身跑道5000米;儿童活动广场1处,占地面积1768平方米;健身广场3处,占地面积1823平方米;公共厕所4座,占地面积173平方米;铺植草砖停车位153个,占地面积2142平方米;绿化79520平方米,并完成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2491.9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36.42万元,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170.91万元,基本预备费184.59万元。所需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详见《总投资估算审定表》)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此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大于400万元,一定要进行公开招标;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采用阳光采购。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规划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逐步优化完善设计的具体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的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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